“没有关系,我们吃完午饭就去看电影。”
思愉拉着他的手,她知道志华的家庭条件。她家里有这经济条件,一定会让志华过得很好的。
今天方志华的手已被思愉拉了十几次,所以他也习惯了。
思愉把志华的手抬起来:
“志华,你知道吗?我好喜欢你这双手。你这双手是握笔的手,不是干农活的手。”
思愉有点不好意思说:“其实,在高中时期,我一直都在幻想着有哪一天能牵着你的手一定是很幸福的事。”
“修长而有力,宛如精心雕琢的艺术品。手指笔直,骨节分明,每一根线条都流畅自然,仿佛蕴含着无尽的力量。”
“手掌宽厚,温暖而干燥,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肌肤细腻,光滑如丝,没有一丝瑕疵,宛如羊脂玉般温润。”
志华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双普通手,竟然被思愉说得那么的好看。
他不由把另一只手抬起看,但在他看来是很普通的手呀。
思愉继续在夸他的手:“无论是握笔写字,还是干别的事,都能展现出你的优雅与才华。”
“啊?优雅?才华?有吗?”
“有。你在运动场上,我觉得你的手也能发挥出强大的力量,投篮、击球,动作干净利落,让人赞叹不已。”
志华想了一想,他在高中的时候,也没有去打过几场的球。他的球技在学校是非常的烂的。
他不由笑了笑。
昨天晚上,妹妹曾经告诉过志华:“那些痴情的女孩子啊,她们的大脑通常都比较笨呢!”
这句话现在浮现志华的脑海里。此时此刻,他凝视着眼前的思愉,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感。
这个女孩,如今满心满眼只有他一个人。他深知,无论自己说什么,她都会乖乖听从。
这种感觉让他既兴奋又矛盾,因为他明白这样的爱情并不健康,但同时也无法抗拒其中的甜蜜和满足感。
“志华,你的手掌宽厚,温暖而干燥,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肌肤细腻,光滑如丝,没有一丝瑕疵,宛如羊脂玉般温润。”
“哈哈,我的手就是一双普通的手,没有你说的那么好。还有,你去哪看到这些写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