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上装甲车,目标——哈曼城!”
“哦!!”小队成员们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仿佛一群饿狼闻到了血腥味。
三辆装甲车如同钢铁巨兽,咆哮着冲下山坡,卷起漫天尘土。城外的枪声渐渐稀疏,普利斯正疑惑间,就看到三辆装甲车如同离弦之箭般向哈曼城冲去。
“他们疯了吗?想直接攻城?”普利斯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二号当然没疯,他只是赌吉克的愚蠢。现在看来,他赌对了。
哈曼城后门,守城的士兵不过几百人,哪里挡得住三辆装甲车的冲击?城门被撞得稀烂,装甲车长驱直入,在城内横冲直撞。
“杀!”二号从车顶探出半个身子,手中的冲锋枪喷吐着火舌。
城内守军本就不多,又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懵了,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他们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窜,被装甲车上的机枪扫射成筛子。
“头儿,左边巷子里有几个!”络腮胡指着一条狭窄的巷子喊道。
二号驾驶着装甲车一个急转弯,冲进巷子。巷子里的士兵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履带碾成了肉泥。
“爽!”络腮胡兴奋地大喊,“这比打靶过瘾多了!”
三辆装甲车在城内横冲直撞,所到之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吉克的八千士兵还没赶到普利斯那里,自己的老巢就快要被端了。
哈曼城墙上的反叛军被正面的装甲车打得抬不起头。重机枪子弹像雨点般砸在城墙上,砖石飞溅,惨叫声此起彼伏。被压制的反叛军士兵挤作一团,瑟缩在掩体后面,祈祷着这该死的轰炸快点结束。
就在这时,城内突然响起了另一阵枪声,沉闷而有力。这枪声来自他们的背后,来自二号小队的重机枪。
“怎么回事?后面怎么会有枪声?”一个反叛军士兵惊恐地喊道。
没人能回答他。下一秒,子弹就撕裂了他的身体,鲜血喷溅而出,染红了身旁同伴惊恐的脸庞。
被前后夹击的反叛军彻底崩溃了。他们像无头的苍蝇一样乱窜,哭喊着,咒骂着,却找不到任何可以躲避的地方。
“狗娘养的吉克!这仗没法打了!”一个满脸是血的反叛军士兵扔掉手中的步枪,绝望地瘫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