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宾馆的软床上,直视着台灯投射在天花板上的那片昏黄。
他的思绪飞快转着。
抛尸的是装修工吗?
不可能。
因为装修工不可能对酒店监控了解的这么细致。
难道是负责看守酒店监控室的保安?
也不太可能。
虽然他去酒店的时候并没有看见几个酒店的员工,唯一一个人还是酒店的店长孙鹏,但他在刑警大队看过酒店内所有工作人员的口供,刑警对酒店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进行背景调查,其中大部分人的学历都并不高,高学历的工作人员又都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最重要的一点是,酒店内所有工作人员跟被害人并不认识。
为什么要强调学历这个问题呢?
原因很简单,文宇觉得,抛尸者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他并不像是多数冲动杀人的‘愣头青’杀人犯那样无脑,反而抛尸过程很细致,而且想的也比较面面俱到。他在中北当刑警的时候,一个老刑警曾给他们讲过一句‘俏皮话’,“不是所有纯牛奶都叫特仑苏,不是所有杀人犯都会戴手套。”
能在犯罪过程中带手套的罪犯,都不是省油的灯。
抛尸者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这一点证明他智商是在线的。
而抛尸者在抛尸过程中意外发现监控室的动静的同时,竟然可以保持冷静,甚至在情急之下还大开脑洞将杀人嫌疑嫁祸给文宇,而不是想着赶紧终止抛尸计划,这证明凶手的心理素质很强,属于‘闷骚型选手’。
而他在嫁祸文宇的同时,还能提前用乙醚让文宇进入‘深度昏迷’,不但可以看出他思考问题十分细致,乙醚的准备更是令人值得深思,这证明他在抛尸之前就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乙醚应该是用来备用的,如果谁意外发现了他的犯罪行为,那么他应该会选择用迷晕将对方迷晕。
他在迷晕文宇后还想用煤气将文宇杀死,不但证明他心狠手辣,更能看出他有一定的医学常识,懂得一些杀人技巧。
以上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抛尸者的学历不会太低。
至少文宇是这么认为的,可调查一遭之后,酒店的工作人员跟死者一点交集都没有,实在无法让他将其中的任何一个人跟‘心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