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而没有直接进攻北部落,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反倒是提前让他们得知了消息。
本就是他有意为之。
可笑北部落的人还真以为傅霆渊蠢,竟然想也不想的就中了傅霆渊的计谋。
“李猛出列,你带三万大军迎敌,北部落的大军人数众多,他正面只派遣了5万人,必定会有人带领大军袭击我们后方。”
“你带3万人迎敌,留下2万大军镇守后方,速战速决,一定不能让北部落的人反应过来。”
“诺!”
李猛大声喊道,他身穿金丝战甲,手拿一把长枪。
这枪头可是钢铁所造十分的坚硬,再加上李猛本就天生神力,能够轻而易举的洞穿敌人的盾牌。
李猛领命离开,带着3万大军迎敌,之前西部落那场战役,他打的可是一点都不过瘾。
现在只希望北部落的人,能够让他好好耍耍。
双方在距离北部落七里外的位置交汇,大军气势汹汹。
李猛骑着一匹黑色骏马,手拿长枪直接朝着哈赤冲了过去。
“来的好,哈哈哈。”
哈赤狂笑一声,拿着手中大刀上前迎敌。
草原儿郎本就擅长在马背上作战,哈赤一把大刀舞的虎虎生风。
但是李猛可不虚,他的长枪本就十分灵活。
两人在两军面前激战,这也是一贯的作战打法。
看谁先打败对方将领,但李猛也是读过孙子兵法的人。
可以说军中的人都研读过兵法军书,这些书籍当然是陆清止提供的。
李猛长枪架在哈赤大刀上,双方势均力敌,谁也攻不下谁。
就在这时,李猛猛的收回长枪,他骑马错开哈赤,朝着北部落军队的方向而去。
哈赤反应过来立马追击,也就在这时,李猛突然杀出了回马枪。
长枪直接贯穿了哈赤,他将哈赤击毙于马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