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大明:论老六,还得是爷爷您呐! > 第101章你还能有我懂?(2/3)
枉人。

    长得又凶,又犯过罪,正经的酒楼哪里敢用这种人?

    自己开个小食肆,却总是干不了几日就干不下去。

    他擅做猪肉,因为之前做屠户的缘故,所以倒是结实不少屠户。

    但所谓同行是冤家。

    之前何太平做屠户的时候,因为有家里祖传的招牌,所以乡里乡亲爱照顾他的生意。

    就算是金陵城中的很多酒楼,也是他的客户。

    何太平长得虽凶,人却十分本分,做生意从来不弄虚作假。

    久而久之,他的名声自然就能够流传开来。

    屠户这种生意,整个金陵城也找不到几家。

    市场就那么大,货源就那么多,你多吃一口,别人自然就少吃一口。

    时间长了,他几乎成为行业公敌。

    如果没有遭难,他那生意确实做的风生水起。

    但落魄之后,想要自己开个食肆,找遍金陵城,居然没有一家屠户愿意提供给他肉食。

    在孙平安将他介绍给朱寿之前,何太平已经快要揭不开锅了。

    不过,虽然现在在朱寿手底下讨生活,但何太平却没有丝毫想要讨好老板的意思。

    接触了一段时间,朱寿也已经明白了。

    之前的经历,让何太平这家伙已经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愤青”。

    这货平时闲下来,总是念叨皇帝对那些勋贵和有钱人还是不够狠。

    有钱人,没有一个心眼好的,都是黑了心的货!

    而朱寿这种又有钱又败家的,在何太平眼里,简直就是或者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

    总而言之,罪大恶极!

    若非是满应天府只有长干里的大食堂愿意用他,何太平是绝对不会来朱寿这里的。

    当然,朱寿也知道何太平对自己的看法。

    如果是别人,朱寿早就让他要多远滚多远了。

    但何太平不一样,这家伙是真的有本事的!

    他当过屠户,又是这年头做猪肉首屈一指的大家,自己也曾经开过一些小饭店。

    不论是屠户行当还是做菜的行当,他都算是了如指掌。

    这样的人,简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