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契合朱寿的计划。
而且,相处时间久了,朱寿反而觉得,这家伙其实并不是如同表现出来的那么讨厌。
他之所以这样,只是类似于小孩子撒气一般的行为。
本质上,这家伙还是挺淳朴的一个人。
朱寿只是跟了他几天的时间,何太平就有点受不了了。
面对朱寿的纠缠,他只是翻来覆去说一句,自己是来这里赚钱的,不是跟东家套近乎的。
并且隐晦地嘲讽朱寿,如果觉得钱多,大可以去街上撒着玩。
朱寿丝毫不介意。
今天,大食堂刚拉来一头肥猪,朱寿就将杀猪的任务,交给了何太平。
他自己则是又硬凑了过来套近乎。
朱寿知道,能否拿下此人,今天就是一个突破口。
无论是做屠户还是做菜,何太平都是专业的。
专业人士,对自己的技能当然有着不容置喙的自信。
而这就是朱寿的机会。
果然,听到朱寿贬斥猪肉和猪血,何太平就忍不住了。
“我杀了小半辈子猪,猪身上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你还能有我懂?你说人吃猪血是茹毛饮血,却不知道这道菜在商周时期已经出现。如今码头食肆,猪肉菜哪一道少得了猪血?便宜实惠,还能凑分量,多少也算是一顿荤菜。”
听到朱寿说自己小时候家里也穷,或许是找到了朱寿身上一个不那么令人讨厌的点,何太平第一次语气平缓地给朱寿科普。
朱寿眨了眨眼睛,装作一副无知的模样,问道:“猪肉贱价,真的能挣钱?”
何太平看了朱寿一眼,没有说话。
而是一刀一刀的给那头肥猪分尸。
将四条猪腿剁下来之后,他突然叹了口气,抬起头来说道:“若是按照你长干里的这个卖法,当然挣不到钱。长干里大食堂的猪肉菜,光是用的香料价格都快赶上猪肉了,如何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