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色香味俱佳的杀猪菜,朱寿忍不住食指大动。
一道红烧肘子,一道四喜狮子头,还有一道晶莹剔透的猪皮冻。
那道汤,则是蹄髈汤,汤色白嫩,却丝毫没有猪肉的腥味。
反而,味道闻着极鲜。
朱寿端起饭碗,埋头吃了起来。
他先夹了一块狮子头,放入口中,然后忍不住眼睛一亮。
“口感饱满,肉汁鲜嫩,好!”
朱寿朝着何太平竖起大拇指,用力夸赞了一句。
随后,他端起旁边的一碗茶水,漱了漱口。
看到朱寿如此作态,何太平更加激动了。
殷勤地上前,为朱寿布菜。
紧接着,朱寿又夹起一块红烧肘子。
“嫩而不肥,口感黏密,好!”
又是漱口,随后便是猪皮冻。
“爽滑脆弹!”
接下来,是蹄髈汤。
一口下去,朱寿直接瞪大了眼睛。
他还真不是装模作样。
不用怀疑,虽然来到大明,但朱寿的伙食,一直都是最顶尖的。
做顿饭,各种各样的现代调料放进去。
哪怕是厨艺不行,光吃个味道,也胜过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厨子了。
所以,在厨艺一道上,朱寿一直觉得自己在大明多少能算个大厨。
上一次孙平安到来,朱寿没有让对方露一手。
毕竟,在他眼中,孙平安只是年纪大,资历够深,在金陵城的庖厨行当颇有威望。
孙平安做的饭,肯定是极好的。
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的厨艺再好,还能比得上自己的调料?
今天吃了何太平的杀猪菜之后,朱寿才觉得自己还是见识短浅了。
何太平的这杀猪菜,用的调料一般,只是普通酒楼常见的那几样。
可是,味道就是极为美妙!
这一刻,朱寿才真正明白了,为什么厨艺能够被称作是医术!
何太平搓着手,有点腼腆道:“这几道菜,之所以味道好,我的厨艺最多只能占三成功劳,剩下的都是朱公子你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