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兔子养得好开心。”
司灵灵推着外公的轮椅,走到兔棚前笑道。
“海波这兔子养得确实好啊,个个油光水亮,个头也大。”
于立成勾头看着兔棚里的兔子,忍不住感叹道。
在黄海农场的这几年,他也见过不少小伙子抓的野兔,那些兔子大部分又瘦又干巴,身上的毛都稀疏光秃。
哪里有外孙养的这个好啊。
其实过去饥荒的时候,不要说兔子,就山里的老鼠都瘦骨伶仃的。
饥饿逼得大家将山里能抓的东西都抓了,老鼠洞都挖得到处都是,就为了洞里的那些粮食。
海波却能把兔子养得这么好,属实有点本事的。
“不是我的功劳,主要灵灵抓的这些兔子本来就省心,吃草长得很快。”
司海波连忙否认,妹妹抓来的时候就肥。
而且这几窝小兔子存活率百分百,一只没死,简直是神兔。
“就是大哥的功劳,他天不亮就上山割草,整天都扑在兔子身上,晚上都恨不得睡在兔子棚里,兔子养得自然就很好。”
司灵灵的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霍母的话。
“灵灵,泽庭让我给你送小狗过来了。”
扭头一看,只见霍母手里抱着一只黄色小狼狗,笑容满面地走过来。
“哇,这小狗养得好啊!”
司灵灵惊喜地接过小家伙,浑身肉乎乎的,可爱极了。
“对,刚满月,上次泽庭就想去给你抱回来,结果他大舅说等满月,不然回来你难喂养。”
这可是儿子临走前千叮万嘱交代的事,霍母记在心里,一到满月就去大哥家抱了回来。
“谢谢婶婶。”
司灵灵上一世本来就养了一只狼狗,跟手上这只毛发都很相似,可惜死在了末世天灾。
如今,抱着小家伙,仿佛是老朋友又回到自己身边。
看着儿媳妇爱不释手的样子,霍母笑眯了眼。
儿子生怕他回部队,媳妇就把他给忘脑后。
这是想用这个小家伙,时刻提醒灵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