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能毫不费力就能破门而入,挑选自己觉得美味的生物啖其血肉,完全是自助餐现场。
至于猫狗这些非人生物,它们也不忌口,只是变成邪魔之后,人的血肉就跟顶级的和牛一样美味诱人,与其在钢铁森林似的人类聚集地吃别的生物,倒不如上门提货,享用更加爽口的人类。
万翟瞥见角落里那些快放烂都没什么邪魔动口的尸块,正好看见一个不太能容忍的熟人——对面那栋楼养着三条狗的严老太,一条大型犬,两条小型的烈性犬,看到狗咬了人还会无中生有的怪罪被咬的人活该。
好像是因为老伴吃了几代人的苦,所以当地的也不敢拿这家怎么样,对于恶犬伤人也是装聋作哑让受害者吃闷亏,周围人都对这家颇有怨言,却又无能为力。
她的三条狗被吃得只剩毛皮,沾着血污随意丢在严老太身首分离的遗骸上,大概是邪魔之中有对她饱含怨恨的存在,所以才这么做的吧……
但弄清楚这个没多少意义。
在这些邪魔的疑惑下,眼前这头忽然对着一滩烂肉和毛皮发呆的温迪戈驻足了好一会儿,伸手将那颗脑袋抓爆,才缓缓离去。
万翟数好楼梯口,走上台阶,畸形却灵活的手足很快将他送上三楼。
房门完好,大概率是家里人还安好。
——可是他却不好。
倘若两周前,自己没变成怪物,数病缠身还虚弱的他,活得过那天么?
就算没有灰雾和邪魔,万翟也活不到星期二。那些混混的拳脚可没个轻重,那种状态下的万翟绝无可能以凡人之躯撑得住。
可惜,没有那么多“就算”和“如果”。
要是真有那么多机会,万翟作为人的一生又怎会年纪轻轻就不得不经历那些世态炎凉。
残酷当然不是理由,但可以是动机。
既然告诉他世界本就如此残酷,善良和怜悯都是虚假,那也怪不得成为魔鬼的他变成刽子手。
——很简单的道理:“既然你能肆意剥削我的身心,我又怎么不可以报还于你?”
法律?
道德?
对方那么做的时候,可曾考虑过这些?
如果考虑过,那只能说明对方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