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女士知道不是找她,唯唯诺诺一张脸瞬间变得盛气凌人。
“呸,晦气东西!
我就知道那破烂货迟早犯罪,怪不得跑那么快!
警官,你是不知道这死没良心的这些年吃我的、住我的,一点感恩之心不说,还对我动手动脚的,你要赶快把他缉拿归案。
真真贱货、真跟他爸一个德行!
不检点的单亲父亲!喜欢乱搞,年纪轻轻就带个小拖油瓶男不男、女不女就是个一家子赔钱玩意”
在人群后面的陆策夹着烟,嫌弃地步回车上。
柯榆回到车上的时候,陆策毫不客气踹了他一脚。
“你有什么毛病,老瘟妇骂街好听是吗?你还在那听那么久的!”陆策脚上的力道毫不客气。
柯榆捂着脚,“你大爷的,你能不能轻点!不是,我今天出门没看黄历是吗?不是眼睛就是脚!”
陆策对于他有没有看黄历的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你倒是挺悠哉悠哉,还不让人去查全城监控,看看人跑哪去了!要是那个设想真成真了,后果不堪设想。”
“好啦好啦,知道了!我吩咐下去了,我先送你回下榻酒店。”柯榆启动车子。
柯榆也不是真想听泼妇骂街,他只是觉得下午遇到那人不该是这样的人才对,即使对方骂他,自己也忍不住想要听下去,他这才知道,原来小孩是没妈的。
汽车行驶在环山郊区的路上。
他们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在查看监控的时候,看见一团红纸巾和一把小刀被扔出窗外。
好死不死,那些玩意全部被地上的人吃了,他们合理推测那团纸巾是人的鲜血。
吃了带鲜血纸巾的丧尸活了,然后又被消灭了。
但事情没完,反复观看道路监控的陆策发现画面中的小黑点。
经过放大,他们知道了那是一只蚊子,蚊子同时吸收纸巾上的鲜血与丧尸的血液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研究过丧尸血液的陆策知道它们的一个特性,无论是人、动物还是昆虫,都能被丧尸的血液感染。
被感染的动物和昆虫对血液又有追踪功能,它们能再次感染人,把血液宿主变成新的更厉害的毒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