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碰寻二队长儿子时,他以为我报复他,拿着铁芽尖担(挑担稻谷所用)横眉冷对,面对同样是受牵连、吃亏的这个憨人,虽可恨,亦可怜,我果断选择了忍让。
再三与洒叔商量,推托村委会没钱。最后由村委会另一经手人魏叔,打了一张白条。
与此同时,借收上交统筹、计划生育的名目,与我出演了一曲让人惊愤、痛心的“戏”。这不由想起洒叔六年前所说的一句话——
“在利益的驱使之下,良心能值钱么?娃子,谁人不爱钱啊!”
那是1997年冬,从企石辞工回至家中,又拾起做服装的营生。
开始在哥哥师傅公路边的房中做,因为后院还没有装修,失窃了一回,便搬到路口富叔的房子,位置在洒叔的对过。
那年信阳地区为了乡村干部的培养,从农村选送一批人员,到信阳农林院校学习。洒叔便是其中的一名。
我本来想去汉正街进货,又遇洒叔假日回家。洒叔说去信阳好,市场他熟悉,可以随他一起住农林院校,但“无利不早起”,前提是其去信阳的路费让我报销。
次日上午从浒湾到光山,光山转车到罗山,下午1点从罗山,才转到了信阳,洒叔便陪我去了市场,选购了布匹、辅料,并且叫洒叔帮忙结账。但忘了买衬布,第二日早上又去了市场,一家卖辅料的老板叫住了我。
“你昨天买我辅料拉链有二十元没付,今天补给我。”
“没付你钱当时让我走吗?你真搞笑。钱当时洒叔已付给你了。”我回答着。
知道又中了“买空卖空”的道,那年代,这种讹钱的事太多了。
“我说没给付就没付,今天不付账就别想走了。”
商贩一把扣住我衣领,叫我给其付钱。看来这钱是肯定要付的,不然是走不利索了。一个外地人,洒叔又不在,我也是有口难辨。
我万般无奈付了钱,回去说与洒叔听时,他却说在信阳挨宰是常有的事,谁不在为钱奔波,并敦促我尽快回去。
这种过手钱,当时付与没付,虽说谁也说不清。但不付钱款,那么精明的商贩,当时会让我走么!
便怀疑起洒叔这种人,以后能做好乡亲们的领路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