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知道,我只不过是挺好奇罢了,究竟是怎么样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三个女人吧,开保时捷那个的确是我的朋友,开宝马那个算是……算是我老板吧,至于另外一个女人,是……是我同学,老同学,只不过人家现在嫁了个有钱人而已。关系就这么简单。”
“这么说倒是有那么点合理性了,你认识这么多有钱人干嘛还住地下室里面?”
“那你也认识这么多有钱的老板你干嘛也还住在那?道理是一样的,有钱的是她们,不是我。”方志强反问着。
“好像有道理,这么说起来我们俩倒是同是天涯沦落人了。”黄婉婷笑了笑,然后又倒了一杯酒,举着酒杯对方志强说道:“来,干一杯,为同是天涯沦落人干一杯。”
听着黄婉婷的话,方志强忍不住哈哈大笑了,与这个女孩子相处了这么一下,他大概对这个女孩子的性格有了一些了解,一个很直爽洒脱的女孩子。
“为同是天涯沦落人干一杯。”方志强也说着,然后仰头把酒给喝了。
“其实,我在上大学的时候自己组过一个乐队,与几个同学一起,我也很喜欢唱歌。我们那个乐队我是主唱。”
“你?”黄婉婷奇怪地看着方志强。
“怎么?不像?还是瞧不起我?”
“没有,只是感觉不太像,你不太像一个玩音乐的人。”
“我哪是什么玩音乐的,只是喜欢唱歌罢了。而且吧,我是穷苦孩子,玩音乐组乐队那事都是有钱人才玩得起的。我们那所谓的乐队吧,其实就是两把吉他和一把电子琴。其它的乐器都没有,因为我们买不起,而且也不会。”方志强笑了笑说着。
“两把吉他一把电子琴?这是个什么狗屁乐队啊?”黄婉婷瞪大了眼睛。
“我们有三个人,这还不是乐队啊?其实都只是好玩的,几个喜欢音乐的同学一起弄得,没事的时候在一起唱唱歌而已,唯一上过台表演的就是一次是学校的元旦晚会,一次是学生会组织的迎新晚会。第一次上台表演的时候我一上去就脚发抖,站到台上的第一件事,就是取吉他的时候吉他不小心给撞到了目前的话筒架把话筒架给整个打翻了,上面的话筒被砸的稀巴烂,惹得下面所有人哄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