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今日老子刚好拿你的人头当酒器!”
大胜在望的罗都开始张牙舞爪,手中的大刀一次次的劈下。
这让宋子严双臂生疼,几次都差点将手中长枪丢掉。
单挑是他自己提出的,能最大限度保存两千玄骑兵的实力。
罗都不少,早就眼馋玄骑兵的装备,暗中几位副将早已带人完成包围。
就在宋子严眼看就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大地开始震动起来。
“骑兵冲锋!”
罗都心中一紧,在草原上长大的他,对这种声音很熟悉。
这是草原上只有大汗的黄金骑兵中的精锐才有这种动静。
但黄金骑兵从不离开王庭,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
“敌袭!”
“呜呜!”
蛮人的号角声响起,凌渊出现在天际,大批的玄甲骑兵奔袭而来。
重骑兵的可怕之处在于装备足够好,不仅是进攻还有防御。
最为可怕的是冲锋起来的重骑兵,无坚不摧。
罗都曾亲眼见过大汗的黄金骑兵屠灭一个部落,那是一群地狱来的恶魔。
凌渊挥舞方天画戟,胯下的追风速度极快。
难怪说封狼居胥是男人最高的战功,这种骑马冲锋的感觉太热血了。
有了吕布的武力加持,凌渊更是信心倍增。
身后的玄骑兵见凌渊如此勇猛,无比对其仰慕,也都纷纷加快了自己的速度。
“他奶奶的,兄弟们,反攻!”
宋子严一枪弹开罗都的大刀,大喝一声悍然发动了反冲锋。
八千玄骑兵都是老兵,对蛮人的恐惧也在那两战前克服。
罗都厉声道:“杀!”
蛮人之所以厉害,除了他们身形强壮外,还有他们好斗的心理。
五千青甲迅速完成集结,在罗都的率领下,开始对准凌渊而来。
“罗都,来受死!”
凌渊要来试试罗都的身手,方天画戟之上寒光频频,他身上穿着一身黑色甲胄。
乃是玄骑兵的武将甲,看上去十分尊贵。
“十三皇子,好!杀了你,老子拿你的人头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