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秋默默抽回了放在兜里掏钱掏票的手。
看来她兜里的钱又花不出去了。
算了,出门在外的,表现的机会还是留给男人吧!
男人嘛,都是爱面子的!
陆思年就跟叶三秋一起吃过三顿饭,但他对叶三秋的口味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
知道叶三秋喜欢吃肉,胃口也比一般人的要大,他点了三道肉菜,一道红烧排骨,一道辣椒炒肉片,一道四喜丸子,最后才点了一道自己喜欢吃的素菜——麻婆炒豆腐,还要了个鸡蛋汤,五碗米饭,其中三碗米饭是叶三秋的,两碗是他的。
以他的饭量,其实只要一碗米饭就够了,但他想着他媳妇儿一个女同志都能吃三碗,他一个大男人只吃一碗就显得他有些太弱了。
想到自己骑自行车的时候被媳妇儿嫌弃速度慢,又想起自己只吃一碗饭的饭量,陆思年就想起了他那动不动爱往卫生院跑的病秧子父亲。
老家伙好的优点是一点儿都没遗传给他,麻雀小的胃口倒是一点儿没保留的遗传给了他!
老家伙果然是偏心的。
同样是他的孩子,陆铭扬咋就没遗传他的麻雀胃!
心里又给老家伙记了一笔!
不得不说,陆思年对叶三秋的胃口了解的很彻底。
三碗米饭,三道肉菜绝大部份进了叶三秋的肚子。
唯一的那道素菜她是一口都没碰。
她不喜欢吃豆腐。
但她喜欢吃臭豆腐!
就很奇怪!
反倒是陆思年。
吃完一碗米饭和他喜欢的那道麻婆豆腐后,另一碗米饭就有些塞不进去了。
这年头的一碗米饭顶的上后世的三碗米饭了。
正常人吃一碗米饭再吃一碟子菜和几块排骨丸子的,基本上就饱了。
但对陆思年一个男人来说,饭量有些小了。
叶三秋看他吃一口饭缓老半天的墨迹样,就知道他是吃不下去了。
一个大男人,吃的还没家里的老太太多,怪不得一副弱不禁风小白脸的样子。
“吃饱了就别难为自己的胃了,给我吧,正好我还差点儿意思。”叶三秋不忍看他为难自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