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大一个金镯子。”
“小伙子,你真是运气真好啊,居然能在河里捡到这么大一个金手镯。”
“有指头这么粗,还那么大,怕是不轻啊。”
“我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这可不是金手镯,这个叫金臂环,这么粗这么大,多半是皇帝赏赐给阿哥的。”
“我明白了,这里是通往皇宫的河道,说不定是皇子游船时,不小心掉下去的。”
“啧啧,不得不说,小伙子你的运气真是不错,居然能捡到皇子的金臂环。”
刘成笑呵呵地道:“哎呀,谁说不是呢,估计有半斤重呢。”
“哎呀,老王,看到了吧,我说什么来着,好人有好报。”
刘成只好装傻充愣道:“是啊,我要不去救人,就不会发现这个金手镯。”
人堆里的贾东旭一听,差点吐血。
这群老人家虽然羡慕,倒也没有觊觎的意思。
“小伙子,你捡了这么大个金环,赶紧拿回家吧,免得被坏人盯上。”
“对对对,你全身湿透了,也要赶紧回去换衣服,否则会感冒的。”
“孩子的家长,我们会找的。”
“对了,小伙子,你住哪里呢?贵姓?”
“哦,我叫刘成,就住南锣鼓巷。”
而此时,贾东旭终于挤到了跟前,亲眼见到了那个金环,然后就像被雷击了一样,脑瓜嗡嗡的。
刘成运气也太好了吧?
居然捡到这么大一个金环。
足足有半斤重啊。
天啦,这要是换成钱,怕不得上千元吧?
如果换肉吃,怕是吃十年都足够了吧?
太眼红了。
太妒忌了。
太气人了。
早知道河底有大金环,我就应该下去救人才对。
原本想坑刘成来着,结果让他白捡了这么大一个富贵。
真是该死啊!
就在贾东旭捶手顿足之际,一个惊慌失措的少妇跑了过来。
一边跑,一边喊:“小宝,我的小宝,你在哪里?”
然后少妇看到了地上的小孩。
“妈妈,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