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快穿:惨案只发生在别人身上 > 第11章 婚姻大事父亲做主(3)(5/7)
,就能让人变成失去理智只知道发情的公狗,而且,药效有五天!

    啧啧。

    想想都刺激了。

    更绝的是,那三日唐尸散的药效只有三天。

    这意味着三天后,百文韬将彻底清醒而且要面对失去理智只知道发情的王秀才。

    兴奋!

    太让人兴奋了。

    喝酒时,铃兰忍不住手都抖了起来。

    “百童生,你这是怎么了?攀上咱家老爷给你兴奋成这样啊。”

    一名下人看到他这做派,忍不住开口讽刺。

    铃兰瞪了那人一眼,“没大没小,我是你们老爷的丈人,也就是你们的主子,跟我这样说话啊,信不信要挨板子。”

    有人听到这话立刻就笑了。

    “百童生,你没见老爷刚才话都不屑与你说吗?你不会以为你女儿是来当主母的吧,哈哈哈哈哈。”

    铃兰立刻就“生气”了。

    “我女儿天生丽质,也许就得到你家主子欢心呢,哼哼,信不信到时候我只要一句话,让你们全都扣月例啊。”

    这话打击面就广了,好几个下人都露出不服的神情。

    “还天生丽质!也不看看你自己那副尊容,我跟你说,我家老爷这些年抬进门的女人,比你家女儿漂亮的多去了,真正得他欢心的一个都没有!”

    铃兰就做出一副你们不懂的样子。

    “那可说不准!”

    他站起来,仰着头。

    “不服,咱们去听墙角。”

    众人都是一愣。

    听新郎新娘的墙角,在当地也算是一个习俗了,不过一般都是新郎的朋友才做的,他们下人,再加上老丈人,这就很怪啊。

    铃兰却是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

    “敢不敢去?难道你们就只能喝酒吹牛,真要去证实一下就怂了吗?”

    “呵呵,那你们就等着挨板子,罚月例吧!”

    他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倒是让那些下人都受不了。

    “走,去就去,谁怕谁啊。”

    反正有老爷老丈人带头,他是主谋,大不了责任都推给他了。

    八卦是人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