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人麻了。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啊!
易白榆这小子竟然男女通吃!
事情突然朝着自己意想不到的方向狂奔起来,刘远森缓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又有了新的动作。
“不是兄弟,你和白榆认识多久了啊?”觉得自己刚才好像说了一句废话,他想了想,又问,“你给我说说呗,白榆他哪一点吸引到你了?”
这下,曲钦闫脸上不仅仅是带着羞涩的表情了,上到耳朵下到脖子,红得彻彻底底的。
抿着嘴巴,他努力想从和白榆那短暂的相处中尽可能找到多的理由。
“白榆学长他对人很耐心温柔,声音很好听,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
“笑的时候很好看,当然,白榆学长本来就长得很好看。”
“抛开前面的不谈,其实在接触到白榆学长的那一瞬间,我就已经怦然心动了。”
曲钦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说的话就跟没有逻辑似的。
好在刘远森跟着他表妹看了看了几本小说,不然除了最后点题的一句话,他指定理解不了曲钦闫说的那些和他的问题有什么关联。
嗯,他懂。
爱情嘛,总结出来就两个字:感觉。
虽然他也还是个母单……
点点头,刘远森看曲钦闫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哎兄弟,你给我说说,你喜欢白榆多久了?是因为他才发奋读书考上的清大吗?”
曲钦闫眨眨眼睛,实话实说:“呃,一天吧?啧,好像半天要合适些。我考上清大的时候还没遇到白榆学长呢,不过我倒是挺感谢过去那个发奋读书的我的,不然的话,我也就遇不到白榆学长了。”
刘远森掏掏耳朵:“不是兄弟,你算得这么清楚的吗,还分一天半天?”
曲钦闫摸摸下巴:“主要是我也才认识白榆学长半天啊。”
刘远森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和欺骗:“你小子不会是耍我玩吧,才半天,才半天你就说喜欢白榆了!”
说完,他猛地拍了一下脑袋,一直被刻意压低了的音量都有些控制不住了:“好啊,我知道了,你小子其实就是个海王吧!”
白榆回体育馆的路上遇到了他现代汉语的任课老师,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