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

    蜂哨一头雾水,看这只鸽子的爪,是浅浅的红色。

    “这也……不稀奇吧?这种颜色的鸽子也比较常见。”

    “不是颜色,”霍长鹤说,“是趾甲的形状,这是不同的品种,一般鸽子就不是什么人都用得起,好信鸽很难得,要养,还要训,这种爪子的更聪明,也更机敏。”

    蜂哨恍然大悟:“这个村子里,能飞出这样的信鸽,本身就是问题。”

    霍长鹤点头:“不错。”

    拿下鸽子腿上的信筒,展开细看,信纸上简单一行字:爹病了,速归。

    霍长鹤看一眼金铤,金铤递上一小瓶药水。

    药水倒入小碗,牛皮般的小信筒扔进药水中,信筒渐渐被浸软,展开,变成一张信纸。

    霍长鹤打着小手电细看,但,什么都没有。

    没有?霍长鹤略思索,难道,这封信,就是什么暗语?所以,不必再在信筒上写。

    这种可能不是没有。

    现在信筒才是真正的信,此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很多细作都会用,也有很多人为此就开始使用暗语。

    霍长鹤记得,颜如玉就曾说过,方丈在游历的时候就见到有的一些组织,共用一本书,称为“密码本”,用一种特殊的编号,代指书上的某个字,等到收到密信时,只有配合那本书才能看得懂。

    也就说,哪怕被人截获了信,也不怕,没有密码本,根本看不懂写的是什么意思。

    他当时觉得新鲜有趣,这次看到这封信,又觉得,有必要也弄一个这种密码本。

    霍长鹤收回思绪,把信和信筒毁去,把鸽子交给金铤。

    “别捏死它,留着,说不定有用。”

    金铤点点头。

    霍长鹤吩咐蜂哨:“告诉大家,要小心,轮流休息,明天天一亮,你先想办法进村探探情况。”

    “是!”

    蜂哨兴冲冲答应,寻思着明天用什么法子,什么身份进村,一连想了好几个版本。

    次日一早。

    村里的一个村民在村路上惊愕发现一个浑身是血,晕倒在路边的人。

    “天呐,天!”村民赶紧上前,小心翼翼试探鼻息,“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