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坤张罗去饭店吃一口得了,赶了几天的路程,他们开车的累,坐车的白水胭也没见的就轻松到哪里去。
秦玉坤出手大方,见胖嫂为人热情,想起她带着孩子出去给白水胭作证的事情,非让她把家里男人孩子都带上。
胖嫂哪好意思跟着去吃白食啊,可一番推辞还是拗不过,只能回去叫丈夫儿子。
临走的时候还不忘记将那杯咖啡喝完。
她前脚刚出门,周牧野和李月娥就进了院。
两口子今天又赶集去卖衣服了,回来的路上听说白水胭回来了,没回家,直接过来了。
拖拉机停在院子外面,进屋先看到年轻漂亮的周茫茫,随后才看见秦玉坤,一边感叹傅焰凛朋友真多,跟韭菜似的,一茬接着一茬的来这个小小的巨宝镇上。
上次巨宝镇看到这么多新鲜漂亮的面孔,还是知青下乡的时候。
等进屋看到白水胭,俩人差点没认出来。
李月娥扯着白水胭上上下下打量一番:“这衣服真好看,这要是拿到集市上卖去,肯定能卖个新衣服价钱。”
白水胭无语:“卖衣服卖的走火入魔了吧?都有职业病了。”
“唉……可惜,咱们不会裁剪,也不知道这衣服,怎么剪出来。”
白水胭外套里面穿着的是一件净版高龄白毛衣,完全没有任何花样,就是平针。
可李月娥还是觉得好看,比她们经常织的什么元宝针玉米粒针还要好看。
“这毛线得不少钱吧,摸起来就软乎乎的,咱们收那么多旧衣服,好毛衣也不是没看见过,可摸着都不如这个舒服。”
“纯羊绒的。”还是牌子货,能不舒服吗?
白水胭穿着这身衣服站在这,忽然有一种挎着爱马仕去逛农贸市场的感觉。
而且,农村砖土房,尘土飞扬,白毛衣也不耐脏。
她连忙先去隔壁屋子换了衣服,穿上平时在家里穿着的棉袄黑裤子。
再站在人群里,感觉就舒服多了。
周茫茫好奇的打量她,这样朴素的白水胭,是她没见过的,没了之前的娇贵,反而多了一种野性和生机,看着更鲜活了。
秦玉坤看着也不由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