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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她是女强人,可父母都不爱她,只想着从她身上拿钱,贴补她哥哥。
一家人,都压榨她,故而她才累死了。
重活一世,陆晴不会在意任何人,也不再将亲情看的很重。
只是看见沈从文跟江晚风对江朝华的关心,陆晴还是会羡慕。
“看样子哥哥很会照顾人嘛,比我强,我连个鸟儿都照顾不好,所以,日后便还让她跟在哥哥身边吧,不过总也得让她干点活,不然她还闲不住呢,你说呢,晴儿。”
江朝华捕捉到陆晴眼底的一丝异样,笑了笑。
她身边危险,本来也没打算将陆晴留在身边。
否则,以江婉心跟林枫的心性,定会察觉到陆晴的异样,这样就会坏事。
所以,在让陆晴做生意的同时,便还让她继续跟着沈从文吧。
这样在外人看来,陆晴就是侯府的人,是沈从文身边的人。
“好。”沈从文眼神一亮,眼底折射出一抹别样的光彩。
“对了妹妹,晴儿她全名叫什么啊。”沈从文很高兴。
陆晴很有分寸感,生的又漂亮,性子清冷,沈从文留她在身边的这几日,偶尔会去看她。
不过陆晴的话很少,沈从文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叫什么。
只知道江朝华唤她晴儿。
“她没有姓,原本只是禹王妃身边的一个小丫鬟,禹王妃对她不好,再加上那场变故,日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她这号人,所以晴儿,你自己愿意姓什么,便姓什么。”
陆是国姓,既然选择不再做郡主,便也要抛弃姓氏。
这样一来,哪怕日后再看见陆晴,禹王跟禹王妃就算会怀疑,也没办法。
“既是沈家救了我,日后我便姓沈吧,我叫沈晴。”
沈晴微微一笑,像是一朵洁白的茉莉花。
沈从文看的一楞,只觉得心跳的有些快,噗通噗通的。
沈晴麽,这名字好听,还有股亲切感。
“好,那以后,你就叫沈晴,哥哥们,我有话想跟晴儿说。”
江朝华脸上的笑意更大,她挥挥手,看起来精神头很好。
女孩子家说话,自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