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公子的纨绔,只是默默守护这个家,任欺任骂。
没要过老爷一分钱,没穿过一件名牌衣服,甚至还倒塞钱给下人,他老伴的老寒腿还是他给治好的啊。
多好的孩子,哎。
他连一句让他常回来看看的话都没法说,黄家程不敢,他也不敢,身后所有的仆人都不敢。
二楼,一双眼睛正冷眼看着这一切。
“黄叔,别怪她,其实我早就想出去了。”
“陈伯,大妈身子不好,老方子老时间服,还得坚持个一年半载,别中断。”
“还有李妈,你煲的排骨玉米粥太好吃了,可惜我懒,说了好几次要学还是给忘了。”
话没说完,人群中忽然传出一阵抽泣。
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甚至有人捂着嘴,生怕发出声音。
该走了。
方念最后再看了眼生活了十年的“家”,头也不回。
真的走了,越走越远,直到彻底消失。
该死的杂种,这就是你得罪我的下场!
黄灵冷笑,“砰”地一声关紧房门。
外面还下着大雨,穆清歌为他遮伞。
水珠顺着伞落下,好似一串串珠帘,将伞内伞外,隔绝成了两个世界。
“想问什么就问吧。”
她看了他一眼,蹙眉微索,良久才轻启薄唇:“我以为你是这家的少爷。”
他摇头:“我只是被黄叔捡来的孤儿,出身卑微,你看我身上有哪点少爷样?”
她很认真地打量着他,直到方念轻呼:“小心路!”
“不像。”
似思索很久才得出的结论。
“可她以为我是个少爷。”
方念目光恍惚,怅然叹道。
“所以,这就是她这般讨厌你的原因?”
穆清歌似乎有些明白了。
别墅建在山上,一段盘山公路,有些长。
两人衣服已经被打湿完,纵使有把雨伞。
好久,穆清歌终于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不让司机送?”
方念一愣,扰扰头:“忘了。”
她有些无语,这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