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丽娜关于婷婷的解释,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谎言”。
其实我那天的“邀请”,并不唐突。
因为那并不是我俩的第一次“共处一室”。
只不过上一次的屋里,还有丁祥。
我们三人“悠哉游哉”于校园内外时,偶尔还会结伴饮酒。
那时的我,很喜欢借着酒劲儿“撒泼”。
虽然现在看来,这是一种挺“无聊”的行为。
但那个时候,我只觉得这很“帅”。
因为每次“撒泼”,我都会获得婷婷的悉心照料。
比如“s”型走位时,她便会贴身搀扶。哪怕是随我一同摔倒,也不会撒手半分。
倘若我不胜酒力,弯腰呕吐的话,她一定会拿着“纸巾”,温柔地擦拭着我嘴边或衣服上的“污垢”。待我安然坐好后,她一定还会端着一杯温水,喂我喝下。
因为她的酒量很好。
所以在人多的“酒场”里,她还常常会替我挡酒。几次都令那些试图让我在酒桌上出丑的“狐朋狗友”们,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那一晚,喝酒的只有我们三人。
一杯“扁二”下肚后,我不免胡言乱语、“挥斥方遒”起来。“舞悬”至嚣张处,更是摔摔打打,好像地球已经容不下我了一般。
在之前的一次“装逼”中,我曾经单手拍碎过一个瓷杯。
诧异之余,我却爱上了那种“技惊四座”的感觉。
那时的我,特喜欢身边的人,用看“虎逼”一样的眼神看我。
所以,那也便成了我每次“喝多”时,必有的“保留曲目”。
夜路走得多了,难免遇到鬼。
在那顿只有我们三人的酒桌上,我终于“演砸”了!
瓷与玻璃,属性不同。
那天被我拍碎的,是一个玻璃杯。
在我的罪魁祸“手”上,虽不至于血肉模糊,却也“猩红”了一片。
事关“面子”,我当然没有“龇牙咧嘴”,可还是疼的冷汗直流。
婷婷“花容失色”,丁祥“冷眼观瞧”。
相较之下,我突然就明白了,那双冷漠眼神的主人,似乎从来就没有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