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才缓和不过数秒,随着两阵干脆地“咔咔”声后,我的心情又再度沉重起来。
继第一次被人用枪指着后,我第一次戴手铐的经历,亦是随之发生……
在被带上警车以前,我依据自己所掌握的那些法律知识,快速搜索着自己可能触犯的相关条款。
思来想去之后,我意识到或许就只有“携带管制刀具”这一条而已。
庆幸的是,我的“情节”并不严重,尚未涉及刑法。
顶多就是没收加批评教育而已。
额外说一句,在我看过的诸多书籍中,法律一类的,占了很大的比例。
这也是为什么,我总会对那些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和武器,心存畏惧的原因。
心念及此,我沉重的心情亦是很快便得到了些许放松。以至于在我坐到警车的后排座椅上时,竟不禁笑了出来。
“啪!”那个年轻些的警察“哥哥”,一巴掌便乎在了我的脸上。横眉质问道:“你他妈的笑什么笑?”
什么是人间正道?这一巴掌就是。
别跟我提什么人权高贵、文明执法。
获得“文明”对待的前提,首先你得是个“人”。
在两位“执法者”的眼里,我可能只是一个以暴力手段胁迫两位在校少女“睡觉”的“畜生”!
我的笑容,是对法律的蔑视。
这一巴掌,代表法律的尊严。
虽然当时的我,尚没有如此高的觉悟。但我的眼神,也随着脸上传来的“火辣”感觉,而瞬间“清澈”了许多。
我无辜地看着警察哥哥的眼睛,用极为乖巧地语气问讯道:“你为什么打我呀?”
恰在这时,那位中年警察“叔叔”,拉开了副驾驶的门,让丁祥坐了进去。看了看与我并排坐在后面,正一脸怒容的警察“哥哥”,沉声说道:“放松点吧,我刚才问那两个女孩了,不是什么大案子。都是自愿的!”
“操!”哥哥骂了一句,便不再言语。自顾自地摆弄起,那把刚从我这儿“缴获”的“狗腿刀”来。
事已至此,再纠结为何被打,早已无任何意义。还是要把精力放在如何脱身上才对。
在警察叔叔驾车去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