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婷婷的福,我既没有冻死,也没有病死。
作为回报,我终于给她换了一个新的身份。
下一次带她招摇过市时,我主动牵起了她的手。
自那以后,除了照常唤她为“白痴”外,我还会在情浓之时,叫她一声:“媳妇儿”。
她却再也没有叫过我一声“哥”。
任何场景下,便只肯对我以“老公”相称。
我的症状,很快便被“先锋”清除。
而我的“病根”,却永远地留了下来。
几乎是每年的冬天,我都会高烧这么一次。
每一次,都会烧的我生不如死。
无论打不打针、吃不吃药,都要熬过七天。
这七天里,我会戒烟。
戒烟的时候,我还会大骂着烟草的危害,起誓发愿地对自己承诺着,“这一次,老子他妈要戒就戒一辈子!”
治疗期间,我又一次回到了那个“直不起腰”的阁楼里。
左右都是“不要脸”,不如就把脸丢在“外边”。
只有这样,大家才都不会为难。
我不想成为任何人的负担,除非这个人“心甘情愿”。
比如,婷婷。
“牵手”的当天晚上,我便带她去了“碟厅”。
那应该是她第一次去“那种”地方,所以坐在简陋的床铺上时,才会将腰杆挺得笔直。
我知道,那是紧张所致。
没有与小狼时的“铺垫”,也没有与石尘时的“心计”,更没有与丽娜时的“拉扯”,我打开电视,将碟片推到播放机里后,便回过头,走到她的面前,托起她的下巴,俯下身子,对准她厚厚的双唇,就那么直接地,吻了下去。
我确定婷婷与我接吻时,眼睛是睁着的。
因为当我对她浅浅一吻后,移开了自己的头时,便看见她正瞪着一双“奇大无比”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看。
眼睛可以睁开到这个角度,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或许是我托起她的下巴时,她便已经这样瞪着眼睛,看着我了。
“想不到,第一个让我接吻的时候可以闭上眼睛的人,竟然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