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刚娶女知青,让我从婴儿开始逆袭? > 第104章 一大早就赚六十块钱!(1/4)
    “看哥的小气质迷倒万万千!”

    “兄弟你要吱声保证有画面!”

    “习武之人难免有磕磕绊绊!”

    “东北舞王的传说是千呼万唤!”

    一大早,李云峰骑着自行车,前往去公社卫生所的路上。

    小自行车被李云峰给骑的非常帅,那叫一个有气质。

    本身李云峰就是十里八乡的俊后生,从远一看,和宝莲灯的二郎神焦老师一样帅气。

    从近一看,哎,那更像二郎神了!

    也就是额头上面没有第三只眼而已。

    只不过,气质归气质,帅归帅。

    此时的李云峰,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大棉袄。

    大棉袄上面还有着四个补丁,最大的都有巴掌大小了。

    背上还背着一个红色的铁皮暖水壶。

    是用绳子绑在后背上的。

    气质这一块,拿捏了!

    这不,李云峰一边骑着车,一边唱着尼古拉斯·赵四的成名曲。“嗷!”

    李云峰这自行车蹬的飞起,唱的正起劲的时候。

    道路中央,一头西伯利亚狼正在盯着李云峰。

    “呦呵,又是二十块钱!”

    李云峰从自行车上跳了下来,一手拿着唐刀,比划了一下,在狼冲过来的时候,李云峰一ak就给这头西伯利亚狼给送走了。

    “你看看,人赵四唱的多好,兄弟你要吱声,绝对有画面,这画面不就来了么!”

    把狼就这么放到了自行车后座上面捆好!

    李云峰就重新蹬上了自行车,一路朝着公司的方向而去。

    要是这头狼会说话的话,肯定得大骂李云峰一顿。

    你他么一开始拿的不是刀吗?

    怎么比划两下子就换成枪了呢?

    你小子不讲武德啊!

    二十多分钟之后,李云峰率先来到了公社之中。

    一匹狼,那可是有着二十块钱的奖励呢。

    狼皮这个时候也能卖二十多,三十块钱。

    当然了,也看你怎么卖,卖给公社,或者供销社肯定便宜。

    要是在集市上面价格能翻好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