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刚娶女知青,让我从婴儿开始逆袭? > 第104章 一大早就赚六十块钱!(2/4)
   就像是一张虎皮,公社只给李云峰一百五,拿到集市上面遇到那些喜欢的遗老遗少,一千块钱也有人买!

    再就是熊胆这东西,公社就给三十块钱,但是拿到集市也是一大笔钱。

    现在李云峰缺的是明面上的钱,也就是正道来的,经得起查的钱。

    索性也就把这一头狼以六十块钱的价格都卖给了公社了。

    买完了狼,李云峰就朝着卫生所走去。

    此时,卫生所内,就两个姐姐和老妈,还有大哥李云彬在这里。

    另外一个大哥李云冬,跟着大爷大娘等人回村去了。

    孩子已经生下来了,母子平安,他们在这陪了一宿就不错了。

    “妈,嫂子,来,尝尝。”

    “这是一大早就熬的鸡汤了。”

    “给嫂子补一补身子,嫂子一会喝完了。”

    “我还得给暖水壶拿回去,等会回去还要放牛,明儿一早我再过来。”

    走进了嫂子所在的病房之中,李云峰转身让老妈把身上的暖水壶给拿下来。

    这是临走之前孙丽娟帮忙绑上的。

    “别来了,这么老远,再说也危险啊!”

    “你不是还要去放牛呢吗?”

    “嫂子这也没啥事,本来昨天就能回去了。”

    “要不是你坚持让我住院,我这会都到家了。”

    嫂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毕竟这年头顺产,正常生完孩子的女人哪有在医院坐月子的啊!

    都是回家休息两三天就得继续干活了。

    不是家里面不让休息,实在是赚不到公分是真吃不饱啊!

    “嘿嘿,别说,嫂子,看看这是啥?”

    说着,李云峰从兜里面拿出来六张大团结开始摆弄了起来。

    “就刚才,我给你送鸡汤的时候遇到了一头老狼。”

    “应该是上一任狼王,被赶出来了,我就这么赚到了六十块钱。”

    “嘿嘿嘿,明天早上要是能遇到一头老虎,那又是五百块啊!”

    嫂子为人很好,有吃的喝的也愿意分给李云峰一些。

    家里也很团结,没有那些乱码七糟的事情。

    所以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