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 第43章(1/2)
    秋唯拽住他,拉着他往餐厅走去,大力没办法,只好答应。

    坐下来之后,周真兰又鄙夷的瞟了王大力一眼,端起饭碗吃饭。

    可她端碗的这个动作让王大力吃了一惊。

    王大力清楚的看到,她的左手背上,有一颗黄豆那么大的黑痣。

    很显眼,像一颗黑豆!

    王大力直愣愣的盯着周真兰的左手背,由于太过专注,被秋唯看见了。

    她轻声问道:“怎么了?大力。”

    “没什么”

    王大力急忙收回目光,往嘴里扒饭,脑子里乱做一团。

    手背上有黑痣,跟黄豆那么大,难道她是自己的母亲?

    要是这样的话,秋唯不就是自己的妹妹了?

    老天,不要开这种玩笑好不好!

    王大力无味的咀嚼着饭菜,秋唯总是往他碗里夹菜,叮嘱他多吃点清淡的东西,这样伤口才好得快。

    他嘴里答应着,眼睛却总是在看坐在自己对面的周真兰。

    感觉自己跟周真兰长得并不像,于是又瞅瞅秋国荣。

    秋国荣虽然已经老态,但看得出年轻时候也挺帅的,不然他女儿也不会这么漂亮。

    当然,此时王大力没有去想这个,他在拿自己的长相和秋国荣做比较,看有没有相似之处。

    看了半天,觉得自己长得跟秋国荣也不太像。

    之所以说“不太像”而不是“不像”,是因为帅哥都有一些相同之处,比如高鼻梁,比如浓眉大眼。

    如果拿贼眉鼠眼的男人和相貌堂堂的男人相比较,那就可以说一点都不像了。

    养父说,当年是一个手背上有黑痣的女人把自己抱给了他们,而且那女的长得挺漂亮。

    手背上有黑痣,漂亮,这两个特征周真兰都有,难道她真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可要是那样的话,她干嘛要把健康完整的孩子送人?

    养不起?

    混社会的人都大吃大喝的,会养不起一个孩子?

    要送也应该送女儿嘛,这个岁数的人,大多重男轻女,要送也会送女儿,谁会舍得送儿子?

    也许,自己生在秋唯和阿玲之前,那时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