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 第521章(1/2)
    “你英语不好,最好是去唐人街,那边华人多,你要租房、住店、找工作什么的也比较容易。”

    刘达明说完,抬手指了一下左手边的一条街,示意他从那条街过去。

    “好的,谢谢明哥。”

    大力说完,跟刘达明等人分了手,朝他手指的方向走去。

    走了几步之后,大力深吸一口气,感受一下陆地上空气的味道,觉得走在大街上的感觉真他妈踏实。

    温哥华跟国内的很多城市一样,大街上车水马龙,到处是店铺,有高楼大厦直耸云间,也有很多低矮楼房和建筑,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特别繁华。

    要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大街上的英文比较多,当然也有一些中文和其它国家的文字。

    还有这边的欧式建筑要多一些,街上的人各种各样,有高鼻梁蓝眼睛的白人,也有棕色皮肤的澳大利亚人种,有黑佬,也有黄皮肤的亚洲人。

    仔细一看,美女还是很多的,各种人种的都有。

    看来,以后有得玩了,据说在国外,打个招呼就能干那事,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又走了一段路后,大力走进一个公共卫生间,把这身又脏又臭的船员服脱了,换上自己的衣服。

    至于船员服,就扔在了卫生间外面的垃圾桶里。

    大力跟一个街上的华人打听到,这里离唐人街还有一段路程,大约两三公里。

    原本想打个出租车去唐人街的,他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自己不是来旅游的,刚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能省的还是尽量省吧,毕竟钱不多。

    大力朝着刚才那位华人的指引方向走去,又靠着自己会的那一点点英语,找到了唐人街。

    据说这是世界第二大唐人街,它的规模仅次于旧金山唐人街。

    走进唐人街,景象跟别的街道大有不同,到处是中文,很多建筑和装饰也是中式风格,街上的人也基本都是华人,感觉就像走在国内某个城市的街道上一样。

    只是繁体字太多了,真搞不懂这些人干嘛不用简体字,好认也好写。

    估计这边港岛和那什么湾来的人比较多吧。

    来到唐人街,大力的心情更加舒畅,有这么大个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