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我一个哥布林,能是啥好人? > 029 蔷薇转职,连弩换步枪(1/3)
    控制时间还未结束,楚平南滑步加翻滚绕到剑士身后,麻痹匕首扎向对方后腰。

    巨大的暴击伤害出现在剑士头顶。

    楚平南一招打掉了剑士近八分之一血量。

    老玩家云:打游戏不能贪刀,贪刀必被秒!

    楚平南谨遵老玩家的教诲,一刀过后赶忙后撤。

    他刚退开,剑士挣脱束缚,向后一记三连斩。

    这一招三连斩是剑士身上伤害最高的技能,倘若被打到,楚平南势必要掉一半血量。

    同等级下一般魔物各项数值都是远低于玩家的。

    剑士伸手摸向后背,银甲上出现了一个刀孔。

    剑士内心在滴血,他耗费了二十多年才凑齐这么一套装备。

    击杀这只领主掉的钱币应该够修理吧?

    剑士缓缓后退,取出一瓶回血药。

    楚平南掏出火铳,一枪爆瓶。

    这叫什么?

    这就叫来而不往非礼也。

    “不是吧?不是吧?不会真的有人打比自己等级低的小怪还要喝药吧?”

    楚平南施展出了相当拙劣的激将法,剑士水灵灵就中招了。

    “御风剑阵,开!”

    遭到嘲讽,剑士直接放弃回状态,开启绝招。

    手中西洋长剑一化为五,一柄握在手里,一柄漂浮在四周。

    剑阵状态下,靠近剑士将受到巨额伤害,且释放者获得高额移速,剑阵持续期间每秒扣除百分之一蓝量。

    楚平南伸出尖细舌头舔着干裂的嘴唇,每当他紧张总会下意识做出这个动作。

    没穿越前楚平南尝试过很多职业,其中就包括剑士。

    原因无它,唯帅尔。

    剑士的绝招号称清怪神器,面对它楚平南很难不紧张。

    “恐惧吧!愚蠢的哥布林。”

    剑士刚说完,一只硕大的狼爪出现,直接给他踢飞两百米。

    “我焯,这孙子属刺猬的?踢他一脚怎么这么疼!”

    残暴狼王作为领主血量极厚,刚才一脚踢没了他百分之三的血量,整个狼爪被剑阵刮得血肉模糊。

    “你那边打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