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气站了起来,踉跄着连走带爬回了家。
在家里养了两日,身上虽然大片青紫未消,还好没伤及脏腑,除了酸痛无力,倒也没什么大事。
横竖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左思右想下还是舍弃了多年熟悉的地方,带着母亲的牌位远走他乡,靠出把力气挣下点碎银,悠闲自在的过了几年,原本想就这样晃悠着攒下点小钱,年纪大了再回故土安身,一辈子也很快就过去了。
直到他无意间碰到那个曾一眼就印到心里去的女孩,说不出来的恨意把他淹没,他要把来自她家的羞辱都还回去,这么远的地方都能碰见,是老天有眼,让他有机会一雪前耻。
一路尾随着她回了家,看到她进的大院子,心里更是认定她嫌贫爱富,和她父亲一路货色,都是无情无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