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姐拿出一双白色高跟细带皮鞋。
漂亮又贵气。
丁艳秋一眼就相中了,贪婪的盯着皮鞋看:“这皮鞋真好看!”
“好看吧,我也觉得好看。”苏茗婵把柜台上的皮鞋推到丁艳秋面前,“给你看看。”
丁艳秋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好看,又这么大方的女人。
她朝苏茗婵一笑:“谢谢,我看看。”
丁艳揪把白色高跟鞋拿在手里,翻过来翻过去的看,嘴里哇哇说个不停。
红姐跟苏茗婵相视一眼,眼里都带着誓在必得的笑。
丁艳秋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舍不得放手:“平常看的都是黑色和红色皮鞋,没想到还有白色的。”
“那定是你很少来逛供销社。”红姐笑着拿出一双红色高跟鞋,“这双啊,结婚配着红色布拉吉,那是顶顶好看。”
红姐笑容满面,善意满满的盯着丁艳秋:“你还没结婚吧?”
丁艳秋终究是姑娘家,听到结婚这两个字,也是有点脸皮薄:“没呢。”
“这不是赶巧了吗。”红组手一拍,“咱们供销社大力改革,以后会有许多颜色鲜艳的衣服和鞋子进来。”
“到时你结婚到咱们供销社来,红的拿一大堆。”
“再买你自己喜欢的衣服。”
“小姑娘,我可告诉你,这结婚时一套衣服,敬酒一套衣服,欢乐又一套衣服。”
“第二天早上起来又一套衣服。”
丁艳秋被红组说的心痒麻麻的,想现在就买好几件衣服。
想想自己手上的钱,她只能歇了心思。
她才从她哥那里框来一百块,若是还想要再多,她哥真的要把她丢回老家去。
她才不要回老家嫁泥腿子,她就在这里嫁军人。
若是万重山脸上没疤,嫁他也顶好。
若是方秀柔死了,孔天赐没死,嫁他也顶好。
现在,都没机会了。
丁艳秋被她哥警告过,现在不敢再打万重山的主意。
明面是上不打,暗地里还是会拿他和其他男人做比较。
比较来比较去,还是觉得万重山好。
虽然脸上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