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的主意了,他倒不是不愿意适当地帮助一下红党方面,但是还是那句话,凡事都要有一个度。
于林强忍着笑意取出了一枚极品灵石雕琢的玉坠,笑着说:“父亲,伸出你的左手食指。”
于佑民不解地伸出了手指,眼光落到于林手里的吊坠上,不由瞪大了双眼,他可是出身当年号称沈城首富的富贵人家,虽然自己并没有兴趣收集古董、玉石,可是架不住家里老爷子附庸风雅,每年光是花在这两样上面的钱就不是一个小数目,尤其让他头疼的是,每当收到一件精品,老爷子总后拉着他卖弄一番,因此耳闻目染之下,对于古董、玉石也算是颇为了解,其实这也是当初奉命到四九城进行情报搜集工作时,于佑民选择开一家书铺的原因。
今天看到儿子取出来的这枚吊坠,于佑民只是瞅了一眼就能断定其不凡的品质,虽然自己还只是生平第一次见到这种玉石,但是以他的眼力,认定这枚吊坠的品质绝对要在当初老爷子跟自己显摆的那些羊脂白玉之上,虽然老爷子一直说什么玉能养人,还特意给自己精挑细选了一枚羊脂白玉的佛像吊坠,可惜为了筹措开书铺的本钱,他也只能忍痛割爱,把那枚吊坠送进了当铺。
于林也没有理会于佑民的神色,手指轻轻在对方的食指指肚上点了一下,很快一滴殷红的血珠出现在了指端,抓住食指与手里的吊坠碰到了一起,那滴殷红的血珠很快就被吊坠吸收干净。
在于佑民惊诧地注视下,原本乳白色的吊坠内部出现了几道细微的血丝,不过一会儿功夫便消失不见了,只是于佑民明显感觉到自己竟然跟这枚吊坠产生了一丝莫名的联系。
于林把吊坠递给还在目瞪口呆的于佑民,郑重地叮嘱道:“这是一枚护身法宝,已经滴血认主了,你以后一定要贴身佩戴,而且千万不能被外人发现,要知道这种级别的护身法宝就算是在如今的修士之间也极为罕见,杀人夺宝可不仅仅只是存在于书本故事之中,还有以前送你的护甲也是同样的道理。”
于佑民当然知道这肯定又是一件好宝贝,要知道自从穿上那件护甲之后,即使是外面这么冷的天,自己也没有感到明显的寒意,如今这枚吊坠竟然还要滴血认主,显然要比护甲更加高级。
于是于佑民小心翼翼地把吊坠戴在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