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让你当普法,你把法官送进去了? > 第35章 买卖同罪,原告和被告一起被送进去?(1/3)
    “至于诈骗罪就更简单了呀,首先,大家要先了解一下诈骗的定义。”

    “诈骗诈骗,就是通过各种渠道骗去私人财产,这个财产它可是钱可以是资产,更可以是一切具有经济效益的存在。”

    “而大多数人估计也是因为觉得性服务本身产生了经济效益,所以自然而然想到了诈骗罪,对不对”

    直播间里的大伙一听苏哲在询问,就纷纷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对呀,都是因为觉得既然李四和那个性从业者产生交易,产生了经济活动,所以李四使用冥币就算是诈骗。

    但是,他们却是疏忽了一个点。

    苏哲笑着摇摇头。

    “真要论起来,其实也没错,不过诈骗罪所保护的财产之中并不包含性从业者所提供的性服务。”

    “既然国家斗不保护那所谓的财产,那诈骗罪也就无从谈起了。”

    “就像是你抢劫贩毒的毒品,国家是定不了你的罪的,因为毒品不在咱们国家的合法财产之内。”

    “当然,你若是抢了那些毒品之后选择了私藏或者专卖,嘿嘿,那罪过可就大喽。”

    可不是大了,而且是把天都给捅破了那种。

    在龙国黄赌毒可是严令禁止的,至于三罪之首的毒更是当做反恐来抓,要是私藏和专卖,连润出去的机会都没有!

    这时,张三忍不住的点点头。

    “没错,从我说的案例里面,这个李四确实是没有什么问题,撑死了也就是会因为道德问题被揍一顿。”

    “大家请记住,法律这个东西它是有着严格标尺的,当这个标尺被有心人利用时,法律本身反而会成为罪恶的保护伞。”

    “我在这里用这个例子  ,一是因为应景,另外一个就是要告诉大家要小心这种人。”

    另一边,经过苏哲的这么一解释,众人也都大致明白了。

    但网友们所明白的方向可能不太一样,竟然纷纷朝着法外狂徒的方向去了!

    【我懂了我懂了,不管是假币罪和诈骗罪,李四都踩在了白线上,冥币不存在假币应该有的要素,所以构不成假币不算假币罪,而诈骗则是国家不保护性交易产生的经济效益。】

    【所以说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