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让你当普法,你把法官送进去了? > 第112章 抵达岭南省,鱿鱼妹妹陈艺久(2/3)
有时候她就很羡慕苏哲的生活态度。

    主打的就是一个啥事都细条慢理,完全没有一丝着急的情况。

    她自己就不行,容易炸。

    苏哲听到助理的吐槽,默默地翻了个页,随后便缓缓道。

    “你慌个锤子,咱们这一次所接取的案子比任何一个时间多要宽裕不少,距离二审还有一周时间呢。”

    “再说了,你说的准备无非就是应急的时候背一背法律条文,但这些有你不就行了嘛?”

    自己的不擅长都东西就不要去微操。

    周子衿对于记忆方面有独特的见解,那就让她发挥出自己的长处。

    就比如最后起诉罪名的时候所用到的那些专业术语啊,民法典条例啥的。

    至于他呢,就只管干翻对面就好了。

    然而这个道理周子衿也明白,但问题是

    “哎,我其实都觉得自己刚刚所被的法律条文没啥意思。”

    “有时候吧,我就觉得律师这职业挺被动的,每次能够利用的东西就只有那些法律法规,但事实上呢?”

    “那些民事纠纷还好,大多数大家都是不懂法的文盲,并不会刻意的留下什么误导人的信息。”

    “可但凡有权有势点的,人家都能随便去封禁的你所能看到的证据和真相。”

    “古时候打仗讲究天时地利人和,你看看咱们律师占了哪条”

    是啊。

    天时所代表的就是时机,可律师这个职业一般都是已经出现了事故,而去负责收尾的。

    地利呢,则是辩护时身处的地盘,也就是周子衿所说那个残缺不全的证据和真相。

    毕竟人家有权有势的原告也好,被告也好,基本上都在上面有人,地利也是人家的。

    人和就不用说了,堂堂诸公,竟是些妖魔鬼怪!

    听了周子衿的话后,苏哲也是隐约有些明白了为何那些看起来还不错的律师为何反而成为了罪恶的爪牙。

    因为太绝望了啊!

    连t证据和事件都是人家想要你看看到什么才能看到什么,这玩个屁,趁早六分钟投降吧!

    哪怕如同李秀之流,一开始也都是抱着还天下一个安定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