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看着埃姆斯一脸的玩世不恭,他十分疑惑,明明自己只是延迟了一段时间的死亡,他为什么还能笑出来?
“因为我并没有牵挂,我没有家人,帝国的人在大街上找到了流浪的我,他们说我很有天赋,于是就把我带到那个学校里了。你呢?”
“我还有家人,我想回去。”
“嗯,那我们就找个时间一起回去吧。”
看着埃姆斯露出灿烂的笑容,格雷感到了一丝温暖。
不久后,革命军开始对学生进行训练,他们不像学校里那样用理论知识去指导学生们,他们的训练方式很简单,那就是自相残杀。每两个人被分成一组,只要能杀掉自己组里的人,那就能接受下一轮的训练。当然他们也不是一味的削减人数,只有最终存活的十位学生们才能正式加入革命军。
很幸运,格雷和埃姆斯没有被分到同一组,他们早上接受着体能和武力训练,下午就直接开始与自己的组员搏杀。一周后,格雷和埃姆斯被分到了一组。那天晚上,格雷久久没有睡着,他无法对这个一直以来关心他的人下手,但是身为人类最本能的求生欲又让他忍不住想要动手,他已经杀了三个同学了,这次他要是能杀掉埃姆斯,他就能成为最后存活的十人。
隔天,他们在早上如同往常一样训练,埃姆斯脸上并没有杀意,相反他还开始鼓励格雷。格雷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只能在心里催眠自己,这一切只是为了活下去。为了让学生们能够有竞争感,革命军的人禁止学生们吃午饭,只有在下午的搏杀中活下来才能吃到丰盛的晚饭。格雷和埃姆斯忍着饥饿开始午休。
下午,他们两人去到了决斗场,他们是第一组上台搏杀的组。埃姆斯脸上依旧是那副玩世不恭的表情,他拿了把匕首在手上,然后笑着让格雷去挑选武器。格雷拿起一把短剑,那是他用着最顺手的武器,他不甘地举起短剑,面对着这些时日一直关照着自己的挚友。随着一声锣响,两人开始了战斗。
埃姆斯用灵巧的身法接近格雷,他用匕首弹开格雷的短剑,然后刺中了格雷的左手手背。他笑着看向格雷,然后开始“鼓励”他。
“加油啊格雷,这种程度可没办法活下来啊。”
格雷一鼓作气,他反手握住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