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组织部长只有列席权,连投票权都没有,怎么就所向披靡了。

    但制度是制度,再好的制度,也是由人来实现的,书记办公会上参加的有五个人,只要有三个副书记联手,县委书记就无能为力。

    但现实社会中,谁没事了敢互相联手,去架空县委书记,讨好还来不及呢,敢去得罪。

    除了县长还敢跟县委书记过两招,其它人一般不敢去挑衅县委书记。

    但在人事问题上,县长也不敢说非要跟县委书记过不去。

    因为党政分离原则,具体政府事务上,县委书记管的太多,你可以去找上级要求主持正义,但人事问题,你非要彰显存在,是不是想要挑战党领导一切的原则?

    李民生是提拔去当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人家临走前多提拔几个人,有什么问题的,你的人想提拔,可以跟李书记商量呀,李书记又不是不近人情的人,对班子成员还是很尊重的。

    所以只要张婉如提出的方案没有程序上的问题,人选没有明显的瑕疵,那其它副书记就不能说什么,非要去跟县委书记过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