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啊,大兴安岭这边一般没人吃。
不是蛤蟆不行,而是所有的山珍野味儿,包括海里的鱼虾,没有油水,它真的就不好吃。
这年头对老百姓来说,最牛逼的美味儿,只有一个,那就是大块肥腻的红烧肉。
捞上来的蛤什蟆挑个大肚圆的母抱子,剩下那些小个瘦了吧叽的公狗的,把腿切下来带走,剩下的就扔了。
熊肉切成大块,放到锅里靠,靠出半锅油来,把油舀出来一半,然后开始加料炖煮红烧,再放到蘑菇等山珍,差不多的时候,再把圆的溜的蛤什蟆往里头一放,当然少不了宽粉条子。
大厨没什么精湛的手艺,全靠油水充足,下料够狠。
炖出来的大块熊肉、哈什蟆泛着油光,红亮诱人。
蘑菇等山珍还有粉条子,也吸饱了油腻腻的汤汁,冒着细密的小油泡。
别说吃了,闻着就香。
这么好的菜,必须得喝点啊。
至于死了人……
死人跟我美食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