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80,从在大兴安岭打猎开始 > 第128章 会走迷踪步的大棕熊(1/4)
    这几个人一听这动静就知道坏了,这是让黑瞎子给嚼了啊。

    然后另一把枪顶到洞口,一口气把十发子弹全打了进去。

    本以为这回能把黑瞎子扫死了,结果一声怒吼,一头血淋淋的棕熊从石砬洞里窜了出来。

    一共两把枪,一把枪落在洞里,一把枪打光了子弹,七八个人面对一千多斤的大棕熊,连个还手之力都没有,全都给踢腾了不说,还叼走了一个人。

    江河听到这里眉头都皱了起来。

    “也就是说,这头棕熊已经吃了两个人了?”

    “诶,洞里那个,好歹还捡回来半拉,叼走那个可就难办了。

    有人说要追,不管是死是活的,把人找回啊,但是我没让!”

    江河说:“你还真说对了,你们追上去,跟送菜没什么区别!”

    江河的脸色严肃了起来。

    野牲口不吃人还要打呢,何况是吃过人的。

    山里有铁律,吃过人的野牲口,必须要打死。

    为啥?

    因为人好吃啊。

    人的血液里,有野牲口最需要的盐份。

    再一次,总说肥猪肥猪,其实人的体脂率比猪还要高呢。

    而且人除了头发,除了那地方之外,几乎没什么毛。

    在野牲口的嘴里,绝对是肉嫩骨头嘎崩脆,比柴了吧叽的野猪狍子啥的好吃太多了。

    那感觉,就像吃了半辈子大碴子,突然吃了一个宣的乎的白面大馒头配红烧肉一样,吃了就忘不了。

    这头棕熊如果不打死它,它肯定会回来接着吃人的,那乐子可就大啦。

    洪大彪显然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才把江河拽来,非得把这头棕熊干掉不可。

    在山里,是绝对不会有那种圣母的。

    说什么人家没招你没招你,你非得去打人家,还没打过,让人家咬死了都活该这种话。

    敢说出来嘴巴子不给你抽肿了才怪。

    天大地大,人最大。

    在林场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上,江河和春雨牵着狗就进了山。

    洪大彪本想跟着一块去的,但是江河没同意。

    如果是黑熊还好,那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