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拥军喝得醉醺醺的。
程时扶着他从饭店出来,说:“其实意思意思得了,你酒量也不是那么好,没必要这么拼命。”
郑拥军:“小子,你是年少有为,不懂人情世故。中国的社交就是酒桌上喝得好,酒桌下才能谈得好。”
程时抿嘴,心说:“所以我更喜欢闽粤一带的商人呢,喝茶就把问题解决了。不伤身子不伤脑。大家还有更多时间,更清醒的脑子来聊正事。”
路过隔壁包间,服务员推门进去上菜,里面传出个慢悠悠的女中音:“十万条牛仔裤换三车皮东北大米,这可是双赢,我没看出来有什么不能做的。”
“我当然知道有利可图,可这是倒卖物资,投机倒把值得冒这个险吗?”
“富贵险中求,这也怕,那也怕,那就什么别做了。”
东北的女倒爷?
这是90时代的特有产物之一。
真是巧了。
他还在想什么时候能碰上呢。
程时脚一顿,侧头瞥了一眼。
那是个骨相凌厉的二十多岁的冷美人,穿着时下港城最流行的浅色牛仔厚短外套。
满头乌发被烫成时兴的港式大波浪。
就连笑起来,嘴角带着几分冷意。
只有眼尾微挑的丹凤眼下缀一颗泪痣,透出几分妩媚。
那女人见有人在外面,飞快的皱眉,对身边的人使了个眼色。
守在门口的那两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立刻瞪了程时一眼,关上了门。
其实程时也没有兴趣听下去,扶着郑拥军走了。
郑拥军在宾馆睡了一个下午。
程时怕他出事,在旁边守着他,看了一下午资料。
等他醒来,程时皱眉对他说:“伙计,晚上别喝了。明早我们还要去沈州呢。”
郑拥军嘀咕:“真要命。你是没见过,晚上车辆厂那帮人更像土匪。我今天怕是要醉死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