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麒麟的手,已经不能简单的用好看或不好看去形容了。
五指颀长,却骨节分明,没有多少肉去填充点缀。
一眼看去,仿佛精铁铸就,透着一股绝对的力量感。
凌越看着他托着一把石头送到眼前,抬眸看了看他。
闷油瓶却低垂着眼睑,神色淡得仿佛没有普通人该有的任何情绪,玉琢冰雕的石像一般。
直到她伸手,从他掌心抓走石头的时候,手指无意中轻轻碰到了他的发丘指。
张家人的发丘指需要绝对的敏锐,方可隔着厚厚的墓砖,从蛛丝马迹中查探到机关。
只是一个短暂的触碰,闷油瓶的脑海里就下意识浮现对方手指的触感:温软,细腻,手指有专门训练过柔韧度的痕迹。
而凌越在触碰过他的手指后,也在心里给出点评:要想搅碎他的指骨,恐怕要费些功夫。
就在这样的沉默中,凌越又打了几块石头出去,刚才还觉得有点意思,现在忽然又觉得没意思了。
剩下的石头都丢了,凌越拍拍手,站起身,准备回帐篷休息。
眼看人就要走了,闷油瓶看了眼自己手上还剩下大半的石头,也丢了,起身跟着凌越走了几步。
凌越回头看他,他就站着不动。
凌越转头继续走,他就继续跟,似乎打定主意要等她主动开口说话。
可惜凌越觉得自己今晚不想说话,并不理会他浑身上下努力散发出来的“跟我聊”的气息,也不管他跟不跟了,径直回了帐篷。
在闷油瓶踌躇几秒,也掀开帘子跟进来时,凌越直接拉开外套拉链,开始脱衣服。
衣服是皮衣女给的,外面是常规冲锋衣,里面黑色的长袖衫却有些紧身,将凌越的曲线勾勒得清晰分明。
再加上她皮肤白,两种纯粹的颜色碰撞,越发生出一股极致的视觉冲击。
闷油瓶:“???”
闷油瓶:“!!!”
哗一声,帐篷门帘又被人掀开,某人离开的脚步声有点乱。
凌越哼笑一声,将外套丢到旁边的凳子上,抬手扯掉发绳,双手插进头发里捋了捋,这才转身上床,裹着被子睡觉去了。
过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