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负责侦办案件的,正是给李墨打电话的刘之初。
不过那会儿刘之初还是一名队长,去年秋天才出任距离军工厂最近的那个派出所所长。
李墨对于刘之初的名字印象很深,所以听到对方自报家门,他立刻在脑海中找到与这个名字对应的脸。
“全向杰大半夜持刀闯入他人家中行凶固然犯了法,可那不是没死人吗?邱继祖之后的自杀,跟全向杰没有任何关系。”
李墨思忖片刻,给出意见:“所以,我个人认为,全向杰罪不至死,就按照故意伤人定罪,您看如何?”
派出所是没有权利给一个人定罪,可人家出具的最终审讯记录与给出的意见,往往能够影响最终的判决。
全向杰今年刚刚大学毕业,才二十二岁,又是清北大学毕业的高材生。
犯了错,给他个毕生难忘的教训得了,就这么把人给拉刑场去崩了,未免太不人道,也非常不公平。
“那……李总师,唐芳芳呢?”
这会儿,你甭管男的还是女的,只要被定性为‘乱搞男女关系’,那可就是犯了‘流氓罪’,一样得吃枪子儿!
“唐芳芳是被邱继祖逼迫,才不得不委身于对方。”
唐芳芳同样罪不至死。
被邱继祖那个王八蛋逼着干那事儿,主要责任在邱继祖。
“她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不麻烦你们派出所了。”
唐芳芳已经被军工厂开除,这个年代,被单位开除的人,已经在履历上留下了污点,再想找个学以致用、待遇还不错的工作,难如登天。
就是想找个条件好的对象那都非常困难!
不要忘记,这个年代咱们东大的男人,有着对‘处女情节’近乎疯狂的偏执。
无论全向杰还是唐芳芳,李墨从未想过对他们赶尽杀绝。
甚至就连邱继祖,李墨也只是想让对方在监狱里蹲几年,从未产生过弄死对方的打算。
可惜啊,邱继祖自杀了……
话说回来,在八十年代初,邱继祖如果想保全家人,那就只有自尽一条路可选。
人死债消嘛。
说起来,李墨其实挺心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