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气愤又冷酷。
越明珠歪头:“怎么说?”
让她这么一瞧,那股郁气根本无处可泄,他紧紧抿着唇,伸手去撤碗:“你不吃?不吃我吃。”
越明珠伸着筷子把手一拦,“勉强还是可以下咽的。”
“这次就算了,下次注意。”
张日山涨红了脸,垂在身侧的手握了又握,再次被她气走了。
等餐厅只剩她和捧珠,捧珠小声说:“小姐你要是喜欢,我晚上去酒楼跑一趟给你带?”
越明珠无奈。
“我逗他呢。”
而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作为保镖,不管张日山每天要被她气多少次,可只要她离开张家,他总会从意想不到的角落里钻出来,冷脸跟在她身后当一个称职的保镖。
不吭声的生闷气那种。
不知道是上次陈皮离开前她说下次见面要考察字练的怎么样,还是最近红先生又交待了什么要紧事,一连几天都没瞧见他人。
正好有段时间没见红珠,越明珠就带它去郊外遛弯儿。
红珠就是当初张启山送她的那匹三岁半的浅棕色小马,现在四岁了,在太阳光下看鬓毛有点泛红,故起名红珠。
许久不见,哪怕陪伴它最久的人是马夫,可它依然清楚谁才是它真正的主人,一见到越明珠就迈着小碎步低头拱进她怀里,用海绵一样柔软的鼻子轻轻顶她肚子。
像在无声撒娇:你怎么现在才来看我。
多可爱啊。
越明珠忍不住抱着它头揉了好一会儿,还主动拿起刷子给它完整刷了遍毛,耳语了好久才把它牵出去。
乌云蔽日,正是遛弯儿的好天气。
她换了身轻便的骑装,放任红珠在草地上尽情驰骋,张日山骑马不远不近的跟着。
路过浅滩,水面没过马蹄。
红珠停着泡蹄,不时还交替着用力刨两下溪水,水花飞溅的高度都到了越明珠手上,她垂首看了一眼。
休整完毕,她轻夹马肚往前走去。
红珠走的慢,不一会儿张日山就追了上来,等他快要跟自己平行,越明珠忽然马鞭一扬朝张日山抽去。
这一鞭又急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