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抠门个性,是很难答应筹钱的。
他说出了他的选择:“德·潘诺-拉兰诺斯小姐,我要求我站着把钱还了,所以我不会求你。”
原以为这番话让娜莎觉得被冒犯,没想到她仅仅是拍他的头盖。“傻瓜,没有这样的事,我说着玩的。拉兰诺斯家族的价值不是让人顺从,而是让人舒服。”
她把那些钱都放在他手心里,又说:“你知道那家伙,他不会接受我的钱,所以那就请你替我借给他,至于他还不还,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
“谢谢。”他的印象与大小姐做出来的格格不入,这让他感到羞愧。
“哼,这就是他撞我的代价,要无意间接受我的恩惠,这才有趣嘛。”娜莎坐下来,她拿着杯子和茶勺接着把玩,突然想到拉奥列斯遇刺那天的黑衣使徒,站在他身旁的“骑士”,拐杖乌黑过漆,在阳光照耀下偶有发亮。
娜莎突然发大火气,把勺子也向桌面上一拍。“拉特利耶,你作为仆人,明天跟我去算账。”
“那么去哪呢,娜莎小姐?”拉特利耶装作恭谦的问。
娜莎咬牙切齿,嘴含着一大口气,又从唇缝里挤出,反复强调:“讨厌的,很讨厌的,本小姐超讨厌的劳斯丹德邸宅!”
次日,普利特如愿以偿得到了他的四块弗兰郎,可他并没有料到,实际上他得到八弗兰郎。因为薇若妮卡打了招呼以后,也往里面塞了两块。
她的理由是:“钱就当我被偷了,你知道我胆就小,怎么拿回来嘛。”
在那个看似阴暗的早晨,普利特的心里却没有一丝难受,得到一份厚重的支持。
为了防着钱袋被抢走,他特意将钱袋绑在手腕上,涨起来的部分放在袖口里面。含着无限的感激,他马上就要赶回家里。
大小姐却另有打算,看着普利特远去,眼里的失望逐渐削薄,她稍微咬唇微笑,那种高兴无法用言语去诉说。她手里还有个钱袋,如果她的母亲知道这一举动,真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欣慰。
因为她要做一场亏本交易。
两小只在钟表店已经等候多时,他们从日胄八点就开始奔赴要去的镇南面,在此之前他们去教堂听了布道,算是一种消遣,差点没让他们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