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再去打扰王处呢?尤其是让董丽娜去找郎局就更不好意思了。反正已经这样了,明天再说吧,于是他只好打电话给董丽娜。
看着扭腚离去的董丽娜,不禁想起人们议论的小蜜,而且又想到已经快六十的吕百川,心说:都老瓤子了也喜欢年轻的啊!
第二天一上班,鹏飞就给曹律师打电话,咨询昨晚的事是否要起诉那些人。
曹律师不禁摇头,心说:也真怪了,怎么这图小凡一来,公司连着出些状况,而且每次还都有李总。但更奇怪的都是对方受伤,李总倒是安然无恙。听口气,好像对方又是伤的不轻。虽然李总说并没有出手,但事实在哪儿摆着呢。
从法律上说,可以算是自卫或自我防护,不受什么法律责任。可对方或警方又是怎么看呢?
起诉对方对李总实施人身攻击不是不可以,而且霍诗雯那里有证据在手,若打官司肯定没问题。但怎么打,要达到什么目的。李总不会又有什么想法了吧?
自己是公司聘请的常务律师,责任是对公司负责的。对公司员工个人行为吗,自己也可以接受,但费用可就由个人负担了。前面的那俩起案件可以算是公司内的事,理应负责。可这件事,那完全是员工下班后了,属于个人事件。他若让自己接受这个案子,我怎么跟他解释呢?
他想到此,倒有些为难了。
鹏飞看曹律师没有马上回答,他不知道曹律师在想什么。
片刻后,忽听曹律师问他:“李总你是想以公司名义起诉呢还是?”
听曹律师这么一问,鹏飞明白了。噢!原来他是考虑委托人呢。
鹏飞此时也有些不好决定。那件事可以是个人行为,但人是公司的员工,那么也可以是公司的事,而且公司的传统和不成文的规定,他要坚持。
于是他对曹律师说:“呃!我只是先咨询一下。至于是否需要起诉,我还没有想好,先等等警方的态度吧。”
“呃!那需要我出面吗?”
“暂时先不麻烦你了,对了,夏律师跟你联系过了吗?”
“还没有。估计协议文件的具体条款他的跟孙继光商议,我们也只是列了一个大纲。”
“那好吧!就不打扰你了,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