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1977,重回和堂弟换亲前 > 第134章 富婆读者(2/3)
在想,这样的故事太少见了,这个作者真好,愿意把目光落在我们这帮女子的身上,也愿意写下来这个故事。”

    “咱们胡同有个大学生,说这个作者这篇文章写得不好,还说《人民文学》的编辑眼光下降了,才把这个小说选入了,他说了很多批评的话,我和朋友都担心以后这个作者不写小说了。”

    “我朋友就写了这封信,我不识字,我朋友也很多年没有碰笔了,  我们写的东西可能也不够好,就是想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想告诉作者问潭,继续写作。”

    大爷听到了林奶奶的话,反而生气了。

    生气的原因很简单……

    “编辑部的眼光怎么可能下降?咱们《人民文学》是谁提的字您知道吗?”

    《人民文学》正是教员的题字,有那人看重的杂志社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这里汇集了全国最顶尖的编辑。

    “每天都有全国的文学爱好者给我们出版社投稿,一个月少说也是几百份稿子,编辑从这中间找到最顶尖的一批稿子刊登到杂志上,怎么可能会把不优秀的作品放到杂志上,还放到第一的位置?”

    “大妹子,现在才刚恢复大学,哪儿来的什么大学生?这个人肯定是没眼光,胡说的。我自己看不懂文章的好坏,反正我能看出来第一是个好故事。”

    林奶奶:“是咱们胡同里去年参加了高考,今年要去北大念书的一个大学生。”

    “就算是北大,也不一定懂文学。”大爷摆摆手,语重心长地说道:“大妹子,你放心,信我放得好好的,等到周一编辑部上班,我就给送过去,让他们转交给作者问潭。这个作者我也记住了。”

    林奶奶又说了几句话,这才离开了,她今天进城不光是为了送信,也是为了买东西。

    她女儿从部队上给她邮寄了工业券,让她去买一台收音机。

    出版社的守门大爷还以为林奶奶这样送信的只是一个偶然,却没想到接下来的一天又见到了两个在寒风之中来送信的老太太。

    其中一个老太太甚至应当是裹了小脚,走路摇摇晃晃的,说话很是文气,信封上面的字甚至还是毛笔字,毛笔字娟秀是簪花小楷。

    “麻烦帮我转交给编辑部,让编辑部转交给作者问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