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
三月初二,经内阁多次商议,朝廷推出宗室新政。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以四海为家,百姓为念。今见湖广之灾,民生维艰,虽经众臣竭力,幸保无虞,然亦思长久之道,不可不慎。宗室之设,本为固本强基,然今观宗氏俸禄,或有冗繁奢靡之处,致财用耗损,而恩泽未遍于苍生。”
“自即日起,改大宗正院为宗人府。着有司详查宗氏俸禄规制,去繁就简,减其浮费,使财用可济于民生之需,田亩之利当重农事,兴水利,奖耕织,令宗室子弟亦知稼穑之难,百姓之苦。”
“诸宗室当体朕心,奉公守法,不得奢靡无度,若有违逆,朕必不轻饶。望天下臣民,咸使闻知,共襄盛举,以期四海升平,万民乐业。钦此!”
圣旨上的只是官话,私底下的细则,由首任大宗正朱棣发布。
洪武元年,朱元璋给宗室制定了从亲王到奉国中尉八个等级。
宗室成员不仅享有世袭爵位,还享有极高的俸禄和特权,不受大明律约束,不归当地官府管制,还可以在封地收税。
新政,国库只承担亲王和郡王的俸禄,亲王禄米从五万石削到了一万石,郡王只剩下五千石。
其余宗室,都需要自食其力。
另一方面,便是皇家商会,宗室成员都可以入股,但只有分红权,没有管辖和经营权。
此诏既出,宗室震动,然民间百姓闻之,多有赞者,皆言圣上以民为本,大明当兴。
此诏既出,宗室哗然。
秦晋二王,虽心有不满,然圣意已决,亦不敢公然违抗。
唯有暗自盘算,如何于新规之下,仍保自身荣华富贵。
朱棣身为首任大宗正,深知此中利害。
于细则之中,详列宗室子弟参与农事、兴修水利之奖惩章程。
若有宗室能于农耕水利之事卓有成效者,可酌情增其商会分红之利;反之,若消极怠工、妄图坐享其成者,削减其应得之份。
一时间,宗室子弟或怨声载道,或跃跃欲试。
部分心怀壮志者,开始留意田亩之事,与当地农户交流耕种之法,亲身体验稼穑之艰辛。
朱标见此情形,一面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