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薛爱珍给苏秋菊和林皖苏说起了自己随军的经过。
薛爱珍是家中独女,父母都是县机械厂的职工,家里条件还可以。
她也在机械厂上班,并且是一名技术员。
薛爱珍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在部队当兵的霍海洲,他当时是连队的副指导员。
二人刚一见面,对彼此都非常满意,互通了半年的书信,就开始商量着结婚的事。
薛爱珍的父母到男方老家看了之后,却是极力反对二人的婚事。
霍海洲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老太太把他们兄妹三人拉扯大,家里穷的经常揭不开锅。
只有小学文化的霍海洲16岁便去部队当兵,每月的津贴费一发下来,马上都寄回家里。
他提干之后,家里才给他大哥盖了两间砖瓦房,娶了邻村的一个姑娘,五年生了两个儿子。
薛爱珍的父母担心女儿结婚之后会跟着吃苦,因此,不同意二人的婚事。
但21岁的薛爱珍还是顶住父母的压力,在单位开了介绍信,拿着家里的户口本,背着父母,与霍海洲一起领了结婚证。
她父母只能感叹女大不中留。
二人婚后第三年,薛爱珍生下了女儿小敏。
霍海洲的母亲说是在家里忙着带两个孙子,没时间带孙女,还骂薛爱珍没本事,不会生儿子,只生了个小赔钱货,不像她大儿媳妇,五年给家里生了两个大孙子。
薛爱珍的母亲只好提前办理退休,专门帮女儿带孩子。
小敏三岁半时,霍海洲的妹妹因为对象在煤矿出事,她在家里整天寻死觅活的闹腾,订亲的对象出事,人人都说她克夫,她觉得在村里没有脸活,提出来想到县机械厂上班。
一家人担心她再做出傻事,就给霍海洲发了封电报。
霍海洲收到家里的电报,很快就请假从部队赶了回来,一家人商量着让薛爱珍去部队随军,然后把她在机械厂的工作让给小姑子。
薛爱珍的父母都不同意此事,女儿是厂里的技术员,每月有28块钱的工资,没有了工作,也就没有了依靠,伸手向上的日子并不好过,向人伸手要钱就会变得很卑微。
薛爱珍也不愿意把机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