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75:继母分家后,我把妻女宠上天 > 第67章 城里规矩多(3/4)
志化妆不拍。

    男女同志如果拍合照,必须出具介绍信,结婚证等手续。

    没有手续和证明,坚决不拍。

    诸如此类,一共写了十几条。

    站在门口,陆月从第一条看到最后一条,咋舌道:“哥,城里拍照片怎么有这么多规矩?”

    “现在已经算好了,早几年拍照片,就跟对暗号似的,他们说一句,你要接一句,忘记或者说错,对不起,你去别的地方拍照吧。”

    陆远半是玩笑道。

    听到拍照片还要对暗号,夏荷惊诧地问道:“当家的,你说的是真的假的,也太夸张了吧?”

    “你就当我夸张,别磨叽了,赶紧进去吧。”

    陆远看了一眼时间。

    距离照相馆下班还剩一个小时。

    这年头的国营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比一个牛逼。

    稍不顺心,不但会让顾客吃闭门羹。

    搞不好,还要集体动手打你。

    几年以后,各国有店铺分别挂上礼貌待客,不许打骂顾客的条幅。

    “单人照还是合照?”

    照相馆内,一名扎着麻花辫,身穿花布衣服地拿起姑娘坐在柜台前,头也不抬地看着书。

    “拍一张夫妻结婚照,再拍两张全家福。”

    陆远拿出介绍信,递给爱搭不理的小姑娘。

    看到手续齐全,小姑娘这才将视线从书上挪开,仔细打量眼前的几个人。

    头发符合标准。

    穿的衣服也还算正经。

    登记完毕,小姑娘喊来照相师傅。

    说是结婚照,无非是将陆远和夏荷安排肩并肩坐在一起。

    第一张结婚照属于双人结婚照,陆月站在一旁抱着小手乱动的侄女。

    “那个同事,把你的手挪开!结婚了也要注意影响。”

    “还有你这个女同志,收收脸上的情绪。”

    弯腰准备拍照的照相师傅,发现陆远伸手挽着夏荷,马上发出警告。

    二人是夫妻,想要亲热回家亲热。

    公共场所,必须保持严肃!

    照相馆不拍有损形象的照片。

    命令二人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