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辞职之后 > 第130章 准备换人(1/3)
    我从监狱出来后,徐冰雅和申小涛向我解释了,洗煤厂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为什么是我姐姐名字的缘由,我认为他俩这个做法挺合适的。

    营业执照上负责人的姓名,关系到这个企业财产的归属问题,这个问题太敏感,徐冰雅想避嫌,申小涛说自己担不起这个责任,于是他俩一致决定,从我的亲人中选一个人,临时充当飞龙洗煤厂的法定代表人。

    虽然当时我和前妻还没分手,但和我熟悉的人都知道,我媳妇有洁癖,不太喜欢和人打交道,而且从不过问,更不会参与我工作上的事情,所以徐冰雅和申小涛都不可能向我媳妇求助。

    父母亲年龄大了,路途迢迢,来趟古城不容易,而且他们来了后,可以不见儿子的面,但一定会要求去儿子家,看看自己难得一见的孙女。徐冰雅担心我媳妇不小心说漏嘴,让父母知道我在监狱的情况,所以根本不敢用我父母的名义,替我办理洗煤厂的营业执照。

    除了媳妇和父母之外,和我关系最亲近的人,只剩下我唯一的姐姐,于是徐冰雅和申小涛顺理成章地找到我姐姐。他俩这个做法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没毛病。

    了解事情的过程后,我不但愉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而且感觉把洗煤厂登记在姐姐名下,比自己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更合适。

    自己的身份是国企干部,而且名下已经有宝龙煤矿这个实体企业,如果再增加一个洗煤厂,我担心矿务局系统的人了解这个情况后,会带上有色眼镜看我,所以也没想过要把洗煤厂变更到自己名下。

    姐姐要钱盖房的要求让我既不高兴,又感觉很为难。

    作为自己唯一的兄弟姐妹,自己身在距父母数百里之外的他乡,家里很多事要依仗姐姐姐夫帮忙,父母也需要姐姐姐夫的照顾,姐姐有需要,自己确实应该帮助,而且我以前一直是这样做的。

    姐夫家在离我老家二十多公里外的乡下,家里条件不怎么好,姐姐回趟娘家颇为不便。数年前,我就拿出了五千块钱,帮姐姐在离娘家走路只须二十分钟就能走到的镇上,租了门面,办了个经营日杂百货的小卖部,姐姐姐夫和我的外甥从此搬到去镇上生活。

    姐姐小卖部的生意虽然一般,但总比在家种地的收入要高,维持一家人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