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车尸体被效死营护送着到几里外之外河边抛下。
若是水够深,就绑上石头沉底。
有角落可以藏,就费点力气藏起来。
若是不怕麻烦的话,也可以参考一下剁肉馅,就是容易随着水流走起不了太大效果……
常茂等人在这一行都是新手。
以前最多只是听老子和家里亲兵说过,但真正干这事却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就连和马世龙拍着胸脯的邓镇,也是没少向效死营的老兵们请教,没有一点勋贵子弟的架子。
一声声老哥叫的那叫一个熟练。
当然除了真的想学东西以外,更多的还是因为效死营,是太子朱标的亲军,马叔带出来的部队。
如果换成其他大明军队,他们哪里会这么干。
来回赶了好几趟,终于是把所有尸体都处理干净了。
趁着休息的间隙,邓镇把一群勋贵子弟聚到一起,在一个没有多少人会注意的角落。
把衣甲藏的东西给拿出来,那是一袋子大明北方产的烈酒,是他从一个毕力格部贵人的帐篷里搜出来的。
他们这些勋贵子弟,虽然年龄小,但酒量却不小。
一个个眼馋的看着,一人一小口的直接给分了,喝完怪叫着舒坦。
现在他们终于算是名副其实的勋贵子弟了!
…………………………
篝火前,马世龙终于算是把长矛保养好了。
挂上新的血挡耍了两通,而后便放置到一边,拔出短刀切下一条羊腿吃起来。
“侯爷!”
张昊这时跑了过来,看样子很是高兴。
等到了跟前,立马对着马世龙行了一个军礼,而后掏出一个卷轴递过去。
“侯爷,都统计出来了,鞑子的首级一共是一千四百七十六,缴获战马一千九百一十七匹,牛羊三万余,兵器甲胄辎重无数。”
说着张昊的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又走近几步小声说,“还有一些金银财物,大概值个一万多两,收成相当不错……”
马世龙点点头,接过卷轴示意让张昊坐下,一起吃点肉歇歇。
张昊也不客气,拔出刀上